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9年第20号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绿色产品
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86号)相关任务要求,推动绿色产品标识整合,配合绿色产品认证工作开展,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5月5日
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建设,规范绿色产品标识使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