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9-07-0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办发〔2019〕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土地市场是我国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资源要素市场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大力推行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我国基本形成了以政府供应为主的土地一级市场和以市场主体之间转让、出租、抵押为主的土地二级市场,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土地二级市场运行发展中的一些问题逐步凸显,交易规则不健全、交易信息不对称、交易平台不规范、政府服务和监管不完善等问题比较突出,导致要素流通不畅,存量土地资源配置效率较低,难以满足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为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结合各地改革试点实践,经 ……
继续阅读(剩余:91.87%)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4382720230605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