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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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9-1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2020年第4号

《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钟山

2020年9月19日

不可靠实体清单规定

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公平、自由的国际经贸秩序,保护中国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建立不可靠实体清单制度,对外国实体在国际经贸及相关活动中的下列行为采取相应措施:

(一)危害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二)违反正常的市场交易原则,中断与中国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正常交易,或者对中国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采取歧视性措施,严重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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