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年第3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的公告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予以发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税务总局
2017年8月4日
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试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促进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务院有关决定和《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是指税务机关对在商事登记名称中含有“税务师事务所”字样的行政相对人进行书面记载的行政行为。
未经行政登记不得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不能享有税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