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七部规章的决定
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七部规章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7-12-0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137号

《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七部规章的决定》已经2017年11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第8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刘士余

2017年12月7日

关于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等七部规章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放管服”改革涉及的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对七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删去《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项、第三项。

增加两项,作为第十一条第十项、第十一项:

“(十)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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