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令第47号)
环境保护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令第47号)
发布日期:2017-12-2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47号

《环境保护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17年12月12日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李干杰

2017年12月20日

环境保护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按照国务院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清理工作要求,环境保护部对有关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对两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办法》作出修改

(一)将第十三条第四项修改为:“(四)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且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依法由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在审批前,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生态影响专题报告是否征得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六项修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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