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2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已于2018年1月29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署长于广洲
2018年3月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进出口信用管理制度,促进贸易安全与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以及企业相关人员信用信息的采集、公示,企业信用状况的认定、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海关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将企业认定为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