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关于规范支付创新业务的通知
人民银行关于规范支付创新业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1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银发〔2017〕281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非银行支付机构;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网联清算有限公司:

近年来,我国支付业务创新不断发展,支付服务环境日趋完善,对提高支付效率、便利社会生产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支付业务管理,促进支付创新,推动支付服务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支付创新业务应事前报告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提供支付创新产品或者服务、与境外机构合作开展跨境支付业务、与其他机构开展重大业务合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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