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7-04-2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7年第13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决定》已于2017年4月6日经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4月24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

2017年4月24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对《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21号)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67.5条(a)修改为:

“(a)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负责制定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医学标准、体检鉴定程序要求和体检合格证的管理规定,负责全国体检鉴定和体检合格证的管理工作。”

二、将第67.11条(a)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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