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年第14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国家环境基准研究、制定、发布、应用与监督工作,我部制定了《国家环境基准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发布。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7年4月19日
国家环境基准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环境基准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环境基准研究、制定、发布、应用与监督等工作的组织管理。
第二条环境基准是环境因子(污染物质或有害要素)对人体健康与生态系统不产生有害效应的剂量或水平。
环境因子包括化学(污染物、营养物等)、物理(噪声、振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