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6-11-2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

第69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6年11月25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姜大明

2016年11月29日

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进一步简化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减少审批要件,提高审批效率,决定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号)作出如下修改:

一、将第四条修改为:“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项目批准机关的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

“受理预审申请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使用标准和国家土地供应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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