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
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6-06-1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16年第2号

《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29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

2016年6月14日

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管理,防范和控制管理运营风险,确保保险资金安全,维护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是指委托人将其保险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意愿以自己的 ……
继续阅读(剩余:96.84%)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5271520230611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