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13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王勇
二○一二年三月十八日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促进中央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引导和规范中央企业境外投资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境外投资,是指中央企业及其各级独资、控股子企业(以下简称各级子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