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办字〔2016〕98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的要求,工商总局对截至2015年底现行有效的511件政策性、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失效了一批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已经总局局务会议审议,废止失效238件,保留继续有效273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工商总局
2016年5月31日
工商总局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
一、继续有效的政策性文件
(一)市场规范管理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拍卖人接受竞买人委托参与竞买问题的答复
工商市字〔2003〕115号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