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
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6-06-1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125号

《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6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第5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主席刘士余

2016年6月16日

关于修改《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决定

一、将第一条中的“为了建立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修改为“为了建立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内部控制、提升风险管理水平、防范风险”。

二、将第二条修改为:“证券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
继续阅读(剩余:95.60%)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8404320230611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