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
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
发布日期:2016-06-3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0号

为加强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保证粮油仓储能力满足粮食宏观调控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主任徐绍史

2016年6月30日

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保证粮油仓储能力满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需要,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粮油仓储单位的粮油仓储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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