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决定
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6-05-1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82号

《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楼继伟

2016年5月11日

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决定

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决定,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六条修改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应当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负责所属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应当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分别负责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二、将第九条修改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军委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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