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38号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6年1月29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吉宁
2016年3月14日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据《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放射性物品运输和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设计、制造和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国务院核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全国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具体职责为:
(一)负责对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设计、制造和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
(二)负责对放射性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