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2-0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安监总办〔2016〕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加快职能转变,维护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领域文件的权威性、严肃性和统一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2005年以前印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部门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商有关部委和单位,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精神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适用期已过的159件安全生产文件宣布失效。凡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

安全监管总局

2016年2月4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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