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6-03-1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6年第10号

《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已于2016年3月11日经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4月17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

2016年3月17日

中国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民航应急工作,保障民用航空活动安全和有秩序地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以下统称为“民航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为履行以下责任和义务而开展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测与预警、应急处置、善后处理等民航应急工作遵守本规定:

(一)防范突发事件对民用航空活动的威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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