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评估和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评估和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0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建城〔2015〕17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规范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日常管理评估和执法检查工作,我部制定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评估和监督检查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5年11月6日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评估和监督检查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监督管理,规范日常管理评估和执法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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