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0-2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汇发〔2019〕28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进一步优化外汇管理政策措施,便利市场主体合规办理外汇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

扩大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地区,在粤港澳大湾区、上海和浙江试点的基础上,支持其他地区按规定开展优化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取消特殊退汇业务登记、简化进口付汇核验等试点业务。

实施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符合条件审慎合规的银行为信用良好的境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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