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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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9-07-2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云财资[2009]73号

省直各部、委、办、厅、局:

现将《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财政厅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08〕173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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