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规〔202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各中央企业人事部门:
为加强经济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更好地适应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同时废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0年1月8日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