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企业、各市(区)国资委,驻委纪检组、委机关各处(室)、监测中心:
《陕西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已经省国资委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国资委
2018年12月29日
陕西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省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经营投资责任体系,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63号)和国有资产监管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以及我省贯彻落实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相关要求,参照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违规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