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网民咨询答复工作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网民咨询答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财办库〔2020〕2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网民咨询答复是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方式。做好政府采购咨询答复工作,可以起到宣传解读政策、规范操作执行的作用,对推进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重要意义。现就做好政府采购咨询答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网民咨询答复平台建设。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于2020年底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分网开设政府采购咨询专栏,也可依托现有网络咨询专栏,向预算单位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府采购政策咨询服务。对于已答复的问题,应当予以公开,并列明答复日期、答复部门、答复内容等,设置查找功能,便于网民查看往期答复内容。

二、规范开展网民咨询答复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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