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8号——定向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8号——定向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
发布日期:2014-09-1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4〕45号

现公布《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8号——定向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证监会

2014年9月19日

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8号——定向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

第一条为了规范非上市公众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定向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6号)、《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7号)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申请人定向发行优先股,应按本准则要求制作和报送申请文件。

注册在境内的境外上市公司在境内发行优先股,参照本准则要求制作和报送申请文件。

第三条本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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