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17号
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要求,推动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我委组织起草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主任徐绍史
2014年12月10日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体制机制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温室气体排放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和管理,规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和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碳排放权交易活动的监督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