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1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财金〔2018〕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6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理解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重大意义

国有金融资本是推进国家现代化、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国 ……
继续阅读(剩余:90.55%)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3193120230707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