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8-0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安政办发〔2015〕98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2015年第十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6日

安康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运营行为,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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