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国资党[2013]15号
市属各国有出资企业党委:
为切实履行好出资人职责,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人员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市委、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市属国有企业人员管理相关问题明确以下意见:
一、严格控制企业领导人员编制职数
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编制职数设置,必须坚持精干高效、结构合理的原则,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申报审批,以市委、市政府及市国资委的任免文件和审定的编制为准。各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本企业领导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编制方案报市国资委核准。各企业不准违反规定擅自提高管理人员职级待遇,不得自行增设新的领导职务名称或变相增加领导职数。
二、严格遵守企业领导人员任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