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江西省省属国有经营性资产重要评估项目招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国资委关于印发《江西省省属国有经营性资产重要评估项目招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3-2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赣国资产权字[2006]68号

省直各单位、各出资监管单位、各设区市国资监管机构:

为了进一步规范省属国有经营性资产评估管理,完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监管机制,维护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国资委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江西省省属国有经营性资产重要评估项目招标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建议及时告知我们,以便进一步完善。

江西省省属国有经营性资产重要评估项目招投标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省属国有经营性资产评估管理,完善重要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监管机制,维护国有资产及资产评估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
继续阅读(剩余:89.97%)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6474920230710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