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央企业:
现将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千人计划”溯及既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组通字〔2010〕2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中央企业要按照中组部《“千人计划”溯及既往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对2000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1日之间全职回国(来华)、希望通过溯及既往方式进入“千人计划”的创新创业人才,进行认真审核并组织申报。
二、中央企业提名参加国资委推荐的全职回国(来华)人员,不得同时报其他平台牵头组织单位。
三、中央企业要按照《“千人计划”溯及既往人选申报书》(附件2,可从国资委网站www.sasac.gov.cn下载电子版)和《“千人计划”溯及既往人选申报书填写说明》(附件3)的要求,认真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填写,确保内容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