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监督管理办法
沈阳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处置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9-07-1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沈国资发[2019]4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处置行为,保障企业国有资产有序流转和优化配置,维护国有资本安全运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和《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国有资产处置行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利于我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国有和其他各方合法权益,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三条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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