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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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1-08-2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浙财资产〔2011〕19号

省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经研究,我厅制定了《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

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合理配置国有资产,防止铺张浪费,降低行政成本,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的有机结合,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09〕17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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