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2013]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京发〔2011〕21号)精神,切实做好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实施意见》、《关于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财政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6个配套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7日
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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