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国资委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延安市国资委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延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延市国资党发〔2022〕56号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属各国有企业:

为强化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运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更好地发挥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关于加强省属企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建设》(陕国资发〔2022〕30号)等文件精神,在已出台《延安市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工作指引(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市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董事会职权

要全面依法落实董事会各项职权,重点落实企业董事会中长期发展决策权、经理层成员选聘权、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权、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权、 ……
继续阅读(剩余:95.10%)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6544420230806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