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3-04-2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合政办秘〔2023〕21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着力解决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行为,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

(一)依法落实招标自主权。切实保障招标人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电子交易系统和交易场所、组建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委派代表参加评标、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等方面依法享有的自主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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