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融就《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答记者问
李荣融就《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答记者问
发布日期:2005-04-1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日前公布了《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党委书记李荣融就《暂行规定》出台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问:2003年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公布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3号令),现在又共同出台了《暂行规定》,请您介绍一下这个《暂行规定》出台的有关背景情况。

答: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全会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有进有退的方针,着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同时,通过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此过程中,企业国有产权向企业管理层转让也成为国有企业改革改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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