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等四部委联合发文: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负责人不得投资煤矿
国资委等四部委联合发文: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负责人不得投资煤矿
发布日期:2005-08-3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8月30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坚决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的问题。

投资入股煤矿的问题,既是遏制当前煤矿事故多发的重大举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内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清理纠正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认真做好清理纠正工作。

通知要求,要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清理纠正工作取得实效。要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成的清理纠正工作小组,负责本地区的清理纠正工作。清理纠正的范围是:各级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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