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负责人就《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国资委负责人就《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发布日期:2006-05-1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发布了《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就出台《暂行办法》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暂行办法》出台的有关背景

答:开展企业绩效评价是国际上一些国家加强国有企业管理的普遍做法,只是方法不尽相同。三年前国资委成立时,国务院在“三定规定”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明确,要建立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开展所出资企业综合评价工作。经过三年的实践,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框架已初步建立,各项基础管理制度日益完善。但是对国有企业包括中央企业经营行为的引导力度依然不够,一些企业只重视当期利润目标,忽视持续发展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培养,短期行为比较严重。为了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引导国有企业尤其是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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