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办秘〔2020〕64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7月18日
安徽省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明确出资人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19〕49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国有金融资本是指国家及其授权投资主体直接或间接对金融机构出资所形成的资本和应享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