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所出资企业开展总会计师委派试点工作的意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所出资企业开展总会计师委派试点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6-12-1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闽国资考评〔2016〕249号

各所出资企业:

为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总会计师职责作用,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发〔2016〕5号)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总会计师委派试点工作的意见》(国资发评价〔2015〕175号)等文件精神,省国资委决定在企业开展总会计师委派试点,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以服务战略、创造价值、控制风险为目标,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关键岗位分权制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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