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印发《全国对外经贸进出口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印发《全国对外经贸进出口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1992-08-0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1992年8月1日对外经济贸易部公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厅、外贸局,各总公司,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中国(福建)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现将《全国对外经贸进出口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我部提出的“以质取胜”发展出口战略,提高对外经贸进出口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我部企业管理办公室组织制定了《全国对外经贸进出口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在《办法》制定过程中,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北京市经贸委,辽宁省外贸局以及所属部分质量管理先进企业参与了多次研究、讨论和修改,尤其是上海市经贸委、经贸企协理论部为《办法》的制定做了大量工作。

各级经贸主管部门和各进出口企业要紧密结合实际, ……
继续阅读(剩余:96.19%)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7514720230916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