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2-04-2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12年4月2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依法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接受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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