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3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厦府办规〔2021〕1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暂行办法》已经第16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强化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投资活动做好服务,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核准和备案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事中事后监管,是指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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