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宁波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宁波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甬国资发〔2016〕112号

各市属企业:

《宁波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国资委

2016年12月30日

宁波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履行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加强对企业投资行为的有效监管,提高企业投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防范投资风险,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宁波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投资项目后评价(以下简称“后评价”),是指项目投资完成之后所进行的评价,通过对项目 ……
继续阅读(剩余:83.53%)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3452920230918N
© 2003-2024 国企网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