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领导人员公务用车等消费将报批并受职工监督
央企领导人员公务用车等消费将报批并受职工监督
发布日期:2009-12-3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负责同志在就上述文件答问时称,有关文件建立健全了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制度。

该负责人具体指出,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通讯、业务招待、差旅、考察培训等与其履行职责相关的消费项目,应当明确标准,制订预算方案报国务院国资委审核、批复后实施,年终将情况报国务院国资委,并接受职工民主监督。

上述负责人答问时称,中央高度重视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管理问题,经过这些年的探索实践,目前对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已经形成了以业绩考核为基础,薪酬水平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薪酬制度。

该负责人还称,为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管理规定》作 ……
继续阅读(剩余:37.64%)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0284020210327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