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2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工信部科〔2014〕5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部直属相关单位,部属高校: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工业和信息化技术创新体系,加强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我们制定了《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年11月25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实验室是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高水平研发活动、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进行高层次学术交流和促 ……
继续阅读(剩余:88.62%)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5112820230924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