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
发布日期:2014-05-1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的通知

保监发〔2014〕44号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规范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中国保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保监会

2014年5月19日

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

第一条为规范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关联方,是指按照《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的关联企业和关联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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